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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公告 111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凡 83 年次至 93 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
(二)申請類別:一般資格(申請時無須提出專長資料)。
(三)入營時間:111 年 4-5 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四)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 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 能於 111 年 5 月 6 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期間:自 111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五)9 時起至 111 年 3 月 10 日(星期 四)17 時止。
三、錄取名額:一般資格 775 名(分 2 梯次入營)。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役男應至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 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111a) 登錄申請,並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 決定一般替代役資格。

111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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