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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76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但一般資格以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為限。
(二)申請類別:
1.「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專長資格」:具本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各專長分項員額(如附表1), 請至本部役政署/一般替代役申請/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https://www.nca.gov.tw/sugsys/)項下查閱。
(三)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替代役: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2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二、申請期間:自111年4月1日(星期五)9時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六)17時止。
三、錄取名額及入營時間:
(一)一般資格:2,375名。
(二)專長資格:754名(含82年次64名)。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一)一般資格:役男應至役政署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申請,並依申請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決定錄取資格。
(二)專長資格:
1.網路線上申請:先至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1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填役別機關(役別機關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另專長資格申請役男,仍得依意願備選一般資格。
2.寄送專長資料:完成網路線上登錄後,役男應將身分證明文件及專長證照影本,於截止申請(111年4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540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3.專長資格、錄取順序:依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規定,錄取順序以國家考試及格證照(10)優先甄試,有餘額時,再以中央證照(20)納入甄試,如再有餘額,再以具備經主管機關會商需用機關指定之學(經)及專業訓練條件順序(31、32、33、……)依序納入甄試;逾額時,就逾額順位役男以抽籤決定專長資格(學歷學類(科、系、所)以現行教育部統計處或軍警院校公布之科系代碼分類為準)。
4.抽籤作業:由主管機關以線上直播辦理。
(1)抽籤時間:111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2)抽籤地點:內政部役政署第一辦公室2樓會議室(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3)專長資格抽籤方式:就逾額順位役男,按申請先後順序抽籤。
(4)一般資格抽籤方式:按役男申請順序碼最後2碼,就平面籤牌號碼01至號碼100(即00)中,依錄取員額數換算應抽出之籤牌數公開抽出。凡申請序號最後2碼與抽出籤牌號碼相同時,即為錄取。
五、專長資格申請案經審查後資格不符或逾額抽籤未中籤者,於申請時備選一般資格,改列一般資格超額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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