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緊急聯絡專線 02-33669119

轉知民國112年志願役預備軍官班考選計畫

民國 1 1 2 年「志願役預備軍官班」考選計畫

壹、依據
一、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二、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貳、目的 因應各部隊需求,為有效補充初官缺員,特開立旨揭班 隊,藉短役期及志願役福利待遇,吸引社會青年踴躍報 考,以利年度初官補充。
參、規劃構想
一、本班隊考選任官後服役1年,服役屆滿前,可選擇留營 或辦理退伍。
二、為完備軍官專長教育,役期任滿後申請留營須依職務專長,至各兵科施訓單位接受專長訓練(如小部隊師資 班、火力支援協調班、情報軍官班等)。
其餘資訊可參考簡章內容

​​​​​​​112年志願役預備軍官班考選簡章公告 -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瀏覽人次 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