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ergency Call 02-33669119

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一、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報名日期自109年04月01日起至109年04月24日止,相關作業規定請詳閱公告。
二、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申請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先申請取得服替代役資格,第二階段再依志願選擇入營梯次及服勤地區,程序如下:
(一)第一階段(4月1日~4月24日)由申請役男至本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09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役別機關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
(二)完成登錄後,申請役男應將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專長證照影本,於截止申請(109年4月24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540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三)經核定取得服替代役資格之役男,得於第二階段(6月12日~6月15日)依志願(至多9個)選填入營時間(梯次)及服勤地區(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

如有任何疑問可連絡役政署049-2394462。

更多詳情可至役政署網站獲得更多資訊。

Visits 1085